兩個數字,差了超過250倍
美國遺產稅免稅額有兩個完全不同的版本:美國公民與稅務居民適用的是每人1,500萬美元,非居民外國人適用的是6萬美元,兩者相差超過250倍。這不是筆誤,而是稅法對誰是美國人和誰不是設計了截然不同的門檻,非居民端的數字幾十年來幾乎沒有調整過。
1,500萬美元是怎麼來的
2025年美國通過的稅法將原本可能在2026年大幅縮水到約700萬美元的公民免稅額,不但沒有調降,反而提高到1,500萬美元,並且明訂為永久性規定,從2027年起還會隨通膨調整。這個結果讓許多原本擔心免稅額縮水而提前規劃的美國家庭,多了不少緩衝空間。
6萬美元為什麼幾十年不變
非居民外國人的免稅額,是用統一抵免額1萬3千美元換算出來的固定金額,這個抵免額長年沒有隨通膨調整,換算後的6萬美元門檻,放在現在的美國不動產價格水準下,非常容易被單一物件的價值超過,等於大多數持有美國不動產的外國投資人,實際上幾乎沒有免稅空間可言。
免稅額用不到,還有其他規劃工具嗎
免稅額低不代表沒有規劃空間,常見的方向包括調整持有架構、搭配壽險規劃預留稅金來源,或是透過合法的稅務規劃降低申報時的應稅淨值。每一種做法都有各自的限制與成本,沒有一套適用所有人的公式,實際規劃建議依個人資產規模與目標,諮詢熟悉跨境稅務的專業人士。
兩個免稅額,會不會同時適用一個人
不會,免稅額適用是二選一,取決於過世當下的稅務身分認定結果,不存在部分適用公民額度、部分適用非居民額度的混合情況,身分認定一旦確立,就是整套規則一起適用,這也是為什麼身分認定本身經常比免稅額數字更關鍵。
遺產稅上的「居民」到底怎麼認定
決定你適用哪一個免稅額的,是過世當下的稅務身分,而遺產稅判斷身分的標準,和多數人熟悉的所得稅並不相同。所得稅主要看綠卡或在美國停留的天數;遺產稅看的則是住所(domicile),也就是這個人是否住在美國,並且有長期留下、不打算離開的意圖。
因此可能出現兩種落差:持有綠卡但長年住在台灣的人,遺產稅上未必被認定為美國居民;反過來,沒有綠卡、卻已在美國長住並以美國為生活重心的人,也可能被認定為居民。國稅局會綜合多項事實判斷,常見的考量包括:
- 主要住家在哪個國家,自住與出租的房屋分別位於何處
- 配偶與子女的居住地與就學地
- 工作與事業經營的所在地
- 持有的簽證或居留身分類型
- 遺囑、報稅文件、駕照等各項文件上填寫的住所
- 社團、宗教與日常社交活動的重心
這些事實往往散落在不同文件裡,生前就讓各項文件上的住所說法保持一致,比事後由家屬舉證容易得多。
抵免額不是免稅額,超過門檻後稅怎麼算
前面提到 6 萬美元是由抵免額換算而來,這個區別在計算時很關鍵。免稅額的概念是先從遺產價值中扣掉一段;抵免額則是先依累進稅率表算出整筆遺產的稅額,再從稅額中直接減去一筆固定金額。
換算回來的效果是:超過門檻的那一段,適用的是稅率表上 6 萬美元以上級距的稅率,而不是從最低級距重新起算。由於稅率是累進的,美國資產越高,固定的抵免額能抵掉的比例就越小。估算自己的稅負時,不要拿資產減掉門檻後隨便乘上一個低稅率,這樣通常會低估實際應繳的金額。
持有台灣護照,能不能靠條約放大免稅空間
美國與少數國家簽有遺產稅條約,部分條約允許條約國居民在特定條件下,依美國資產占全球資產的比例,使用較高的抵免額。台灣目前不在美國遺產稅條約的國家之列,只具有台灣身分的人,一般仍以 6 萬美元門檻作為規劃基礎。
若家族成員同時擁有其他國籍,或長住在其他國家,就值得請會計師確認該國是否與美國簽有遺產稅條約、條約對居民的定義為何,以及主張條約利益時,申報上需要附哪些揭露資料。條約內容可能修訂,請以美國國稅局與美國財政部公布的條約清單為準。
房貸與配偶國籍,會改變實際的免稅空間
同樣是一間美國房子,貸款方式不同,計入遺產的價值也可能不同。若是無追索權貸款,也就是銀行只能就該房產求償、不能追及借款人的其他財產,通常只把扣除貸款後的淨值計入;若是一般有追索權的貸款,房產可能以全額計入,貸款再依美國資產占全球資產的比例扣除。申請貸款前先問清楚貸款性質,日後的遺產規劃會清楚很多。
另一個常被忽略的是配偶身分。遺產留給美國公民配偶時,通常可以適用不限金額的配偶扣除;但若繼承的配偶不是美國公民,這項扣除原則上不能直接適用,需要透過合格境內信託(QDOT)等特定安排,才可能遞延課稅。跨國婚姻的家庭,規劃時要把配偶的國籍一起納入考量。
想靠生前贈與繞過門檻,先看清這些限制
有些人想到的做法,是趁在世時把美國房產過戶給子女,以為這樣就不會落入遺產稅。對非居民來說,這條路的限制比想像中多:
- 非居民贈與位於美國的不動產,仍屬美國贈與稅的課稅範圍,而且不像美國公民有終身累計的大額免稅空間,只有每位受贈人的年度免稅額可以使用。
- 受贈取得的房產,成本通常沿用贈與人原本的取得成本,子女日後出售時,資本利得可能比繼承取得時更高。
- 過戶本身可能涉及當地的移轉稅與產權登記費用,各州規定不同。
- 經常居住在台灣的人把海外財產贈與子女,也要依台灣贈與稅規定評估是否需要申報。
每一種做法都同時牽動美國與台灣兩邊的稅負,建議把遺產稅、贈與稅與日後出售的所得稅放在一起比較,再決定持有與移轉的方式。
常見問題
1,500萬美元的免稅額,非居民也能適用嗎?
不行,1,500萬美元僅適用於美國公民與稅務居民,非居民外國人適用的是另一套規則,免稅額僅6萬美元,兩者不能混用。
6萬美元的門檻,未來會調整嗎?
目前沒有調整機制,這個金額長年固定,不像公民端的免稅額會隨通膨指數化調整,實務上建議以現行6萬美元為規劃基礎。
只買一間普通公寓也會超過6萬美元門檻嗎?
以目前美國一般住宅的市場價格水準,多數物件的淨值都明顯超過6萬美元,因此對非居民買方而言,這個門檻在實務上幾乎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