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戶指的是土地所有權從賣方名下移轉登記到買方名下這一段,實際上是三個機關的接力:戶政事務所核發印鑑證明、稅捐稽徵機關核發土地增值稅繳款書、地政事務所受理移轉登記。文件備齊與否,決定這條動線能不能一次走完。
三個機關的先後順序不能顛倒
順序是固定的:先有印鑑證明才能用印,用印後才能申報土地增值稅,稅款繳清才能送地政登記。任何一段文件缺漏,後面兩段都要重排。實務上代書會在簽約當天就把三段所需文件列成清單交給雙方,避免走到一半才發現戶籍謄本或印鑑證明已經過期。
賣方要準備的文件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印鑑章與有效期限內的印鑑證明、身分證影本、最近一期地價稅單供核對稅籍。若土地上設有抵押權,還要向貸款銀行申請清償證明與塗銷同意書。共有土地要全體共有人的文件;若走土地法規定的多數決處分,另有通知與提存程序,備件複雜度完全不同。
買方要準備的文件
身分證影本、印章、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若以貸款支付價金,銀行會要求在設定抵押權的同時完成移轉,因此買方的對保與照會時程必須與過戶日期綁在一起。外國人取得土地另受土地法平等互惠原則限制,須先確認國籍是否符合,不要等到送件才發現不能登記。
代書在這條動線上做什麼
地政士的工作不只是填表,而是代為申報土地增值稅、備齊登記書表、送件與領件,並在履約保證架構下控管價金撥付順序。選任時要確認是由誰指定、費用由誰負擔,以及萬一登記被駁回補正責任怎麼算。這些都應該寫進買賣契約,而不是留在口頭約定。
送件時地政事務所會審查什麼
審查項目包括申請書與登記原因證明文件是否相符、印鑑證明是否在有效期限內、土地增值稅是否完納、有無查封假扣押等限制登記,以及標示部與所有權部的記載是否一致。審查不過會發補正通知,補正期間內未處理就會駁回,屆時規費與時間都得重來一次。
可以不請代書自己辦嗎?
法律上沒有強制委任地政士,所有權人本人可以自行送件。但自辦的風險不在填表,而在價金與登記的同步:沒有第三方控管時,買方付了錢卻卡在補正,或賣方交了權狀卻收不到尾款,都得自行承擔。除非是親屬間單純且無貸款的土地,否則委任代書並搭配履約保證帳戶,成本遠低於一次出錯。
常見問題
印鑑證明有效期限多久?
實務上地政機關要求核發後一定期間內使用,逾期需重新申請,並以受理送件日為準。簽約時就先確認證明的核發日期,避免用印後才發現失效。
過戶需要買賣雙方一起到場嗎?
委任地政士送件時通常不需同時到場,但雙方仍須完成親自簽名用印與身分確認。若一方在國外,須先辦妥授權書驗證。
登記被駁回會怎樣?
收到補正通知須在期限內補齊,逾期即駁回,必須重新送件並再繳一次登記規費,價金撥付與點交日期也要跟著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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