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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買賣的稅金項目與買賣雙方負擔對照

稅率與各項扣除額會依法令調整,本文僅說明項目與負擔分工,實際稅額請以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與您的地政士、會計師意見為準。

賣方主要負擔的稅

土地增值稅是賣方最主要的稅負,以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額為基礎計算,持有期間越長、漲幅越大,稅額越高。另外若屬房地合一制範圍內取得的標的,處分時的所得還需併入所得稅申報,這兩者是兩套制度,不能混為一談。

買方主要負擔的稅費

買方負擔的通常是登記規費與印花稅;若交易標的含建物,建物部分另有契稅。此外貸款設定的規費與代書費也在買方這一側。

持有期間的稅

地價稅按年課徵,於特定基準日以當時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交易若跨過基準日,實務上會在契約中約定按日分算,這一項要在簽約時寫清楚,否則容易產生爭議。

試算的正確順序

先確認標的的取得時間與適用制度,再查公告現值與前次移轉現值,接著估算土地增值稅,最後才回推賣方的實拿金額。買方則要把登記規費、契稅、代書費與貸款相關費用一起加在成交價之上,得出真正的總投入。

常見的三個誤解

第一,以為成交價就是課稅基礎——土地增值稅是以公告現值計算,與成交價不同。第二,以為稅費可以自由約定由哪一方負擔——納稅義務人是法定的,契約只能約定由誰代為支付。第三,忽略地價稅的分算,導致交屋後才發現全年稅單由一方承擔。

買賣前應該先問地政士哪一件事?

先問「這筆土地的增值稅大約多少、有沒有可適用的優惠或退稅」。因為增值稅往往是整筆交易中金額最大的稅負,直接決定賣方願不願意以這個價格成交。在還沒議價前就把這個數字估出來,雙方的談判基礎才是同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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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土地增值稅是用成交價算的嗎?

不是,是以土地公告現值的漲價總數額為基礎計算,與成交價不同。

稅費可以約定由買方全部負擔嗎?

納稅義務人由法令規定,契約僅能約定由誰代為支付,不會改變法定義務人。

地價稅怎麼分攤?

法律上以基準日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實務上多在契約約定按日分算,簽約時務必寫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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