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遺產稅,正式名稱是相続稅
日本的遺產稅在當地稱為相続稅,是針對被繼承人身故後,繼承人取得的遺產課徵的稅目。和台灣遺產稅由被繼承人的遺產整體課稅不同,日本相続稅是先計算遺產總額,再依各繼承人實際取得的比例分別計算應納稅額,計算邏輯相對複雜,並非單純看遺產總額套用單一稅率。
誰會被課到這個稅
相続稅的課稅範圍,會依被繼承人與繼承人的居住狀態組合而有所不同。持有日本不動產的外國人,即使本人與繼承人都不住在日本,只要繼承的資產屬於日本境內財產,原則上仍會被日本課徵相続稅,這一點常被誤以為外國人持有就能完全豁免,實際上並非如此。
基礎控除是第一層減免
相続稅設有基礎控除額,計算公式是3000萬日圓加上每位法定繼承人600萬日圓,遺產總額扣除基礎控除後的餘額才需要課稅,如果遺產總額低於基礎控除,理論上不需要繳納相続稅,但仍可能需要辦理申報手續,實際是否需要申報建議依個案確認。
持有日本不動產,該提早規劃什麼
因為相続稅計算牽涉遺產總額、繼承人人數與各自取得比例,持有日本不動產的海外投資人,建議提早了解申報流程與可能的稅負規模,並考慮是否需要指定稅務代理人協助處理,而不是等到繼承發生後才由家人在語言與資訊落差下摸索處理流程。
相続稅和台灣遺產稅,思路不太一樣
台灣的遺產稅是針對遺產總額課稅,計算相對單純;日本相続稅則是先算出遺產總額與基礎控除後的課稅遺產總額,再依法定應繼分計算出擬制的各繼承人應納稅額,加總後才是全體遺產稅總額,最後再依實際各繼承人取得比例分攤,這種「先總額分配、再依比例分攤」的邏輯,和台灣制度的思路不同,容易讓人誤解計算方式。
日本遺產稅從身故到繳納的處理順序
繼承一旦發生,家人要同時面對日本與台灣兩邊的程序。以日本端來說,處理順序大致如下,每一步都有前後依存關係,跳過其中一步,後面的流程就會卡住:
- 確認繼承人:以戶籍資料證明誰是法定繼承人,台灣的戶籍謄本通常需要翻譯,並依日本機關要求辦理認證。
- 盤點日本境內財產:不動產、日本銀行存款、押金債權與尚未收取的租金都要列入,同時列出貸款等債務。
- 評價財產:依相続稅的評價規則計算每一項財產的價值,這個數字不等於市價。
- 協議遺產分配:繼承人之間決定誰取得哪些財產,並作成書面的遺產分割協議。
- 申報與繳納:向日本稅務署申報相続稅並繳納稅款,申報與繳納都有法定期限,從得知繼承開始起算。
- 辦理繼承登記:向法務局申請把不動產移轉到繼承人名下,日本已將繼承登記改為義務,不能長期放著不辦。
申報期限與登記義務的細節,請以日本國稅廳與法務省的最新公告為準。期限比很多家屬想像的短,若繼承人都在台灣,文件往返與翻譯就會吃掉不少時間。
日本不動產在遺產稅中怎麼估價
相続稅課的是「評價額」,不是你當初的買價,也不是現在的市價。土地原則上依國稅廳公布的路線價計算,沒有路線價的地區則用固定資產稅評價額乘上規定倍率;建物一般以固定資產稅評價額為基礎。這兩個數字都可以從國稅廳網站與每年寄來的固定資產稅納稅通知書找到線索。
出租中的不動產,評價時會考慮租客的權利,土地與建物的評價額通常比自用時低。也因此,同樣一間公寓,是空屋還是出租中,算出來的遺產總額會不同。持有區分所有權公寓的人,還要留意評價規則近年有調整,實際算法應請日本稅理士依最新規定試算,不要自己用市價推估稅額。
申報、登記與繳稅分屬不同窗口
| 要處理的事 | 對應機關 | 通常由誰協助 |
|---|---|---|
| 日本相続稅申報與繳納 | 日本稅務署 | 日本稅理士 |
| 不動產繼承登記 | 日本法務局 | 日本司法書士 |
| 日本銀行存款解凍與領取 | 各家銀行 | 繼承人或受委任的代理人 |
| 租約與管理委託的承接 | 管理公司、管理組合 | 原本的租賃管理公司 |
| 台灣端遺產稅申報 | 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 | 台灣會計師或地政士 |
這些窗口彼此不會主動聯繫,必須由繼承人或委任的專業人士串起來。生前就把各窗口的名稱與聯絡方式整理好,家人處理時可以省下大量摸索時間。
生前贈與不一定能避開日本遺產稅
有些持有人想在生前先把日本不動產過戶給子女,以為這樣就與相続稅無關。實際上日本另有贈與稅,稅負結構和相続稅不同,不動產過戶時還會另外產生登錄免許稅與不動產取得稅等成本。此外,身故前一定期間內給予繼承人的贈與,原則上要加回遺產一起計算,這段加算期間近年也有調整。
日本還有一種把贈與與繼承合併計算的制度,可以由受贈人選擇適用,但選了之後有不能撤回等限制。台灣端同樣有贈與稅,以及把身故前特定期間內的贈與加回遺產的規定。生前移轉究竟划不划算,要把兩地的稅負、過戶成本與子女日後出售的稅負一起試算,請台日兩地的稅務專業人士以最新規定評估,不要只因為想省遺產稅就急著過戶。
持有人生前可以先整理好的資料
- 每一筆日本不動產的登記資料與買賣契約影本。
- 近年的固定資產稅納稅通知書,作為評價的參考依據。
- 出租中物件的租約、押金金額與管理委託契約。
- 日本銀行帳戶的銀行名稱、分行與用途說明。
- 貸款餘額與還款帳戶,以及是否有團體信用生命保險。
- 日本當地往來的稅理士、管理公司與仲介聯絡方式。
這份清單不需要公開給所有人,但至少要讓一位家人知道放在哪裡。是否需要另外在日本預立遺囑、遺囑的形式與效力如何認定,屬於法律問題,應諮詢台日兩地的專業人士後再決定。
遺產還沒分好,日本遺產稅也要先申報嗎
要。日本相続稅的申報期限不會因家人還在協商而延後,繼承人對誰拿日本房子意見不一,到期前仍要先提出申報,這稱為「未分割申告」。
未分割時,先假設各繼承人按法定應繼分取得遺產並繳稅。代價是配偶的稅額減輕、小規模宅地評價減這類以「遺產已分割」為前提的措施暫時不能套用,所以先繳的稅常比分割後實際應繳的多。申報時一併提出分割見込書,之後在規定期間內完成分割,就能透過更正請求退還多繳的稅;若有人分得比法定應繼分多,則要補申報。期間以日本國稅廳說明為準。
不動產登記也會受影響。分割協議沒完成,就無法直接登記到單一繼承人名下;若要先履行登記義務,可以法定應繼分登記為共有,或辦理較簡便的相続人申告登記。分割完成前,出售或改建都要全體繼承人同意。日本已將繼承登記改為義務,期限與罰則以法務局最新說明為準。家人一時談不攏時,把稅務申報、登記、分割協商拆成三條線各自處理。
日本買房要繳什麼稅?把相續稅放回買進、持有、出售、傳承四階段
「日本買房萬萬稅」的印象,多半來自稅目分散在不同階段、由不同層級的政府課徵。把相續稅放回整個持有週期,比較容易判斷哪些稅現在就要準備、哪些到傳承時才發生:
| 階段 | 主要稅目 | 稅基從哪裡來 |
|---|---|---|
| 買進 | 印紙稅、登錄免許稅、不動產取得稅 | 契約金額,以及固定資產稅評價額 |
| 持有 | 固定資產稅、都市計畫稅;出租時另有所得稅 | 固定資產稅評價額;租金扣除費用後的所得 |
| 出售 | 讓渡所得的所得稅 | 售價減去取得費與讓渡費用 |
| 傳承 | 相續稅或贈與稅、移轉登記的登錄免許稅 | 相續稅、贈與稅用其評價規則;登記稅看固定資產稅評價額 |
這張表的重點在最後一欄。買進與持有階段的多數稅目,都以固定資產稅評價額為基礎;相續稅雖有自己的評價規則,建物部分通常直接採用固定資產稅評價額,沒有路線價的地區,土地也從它乘上倍率計算。所以每年寄來的固定資產稅通知書,同時是估算日後相續稅的第一份資料,繳完不要丟。
傳承階段還有一個差別:因繼承取得不動產時,不課不動產取得稅,但繼承登記仍要繳登錄免許稅;生前贈與則兩者都要課。整理日本房地產稅金的資料時,可以按四個階段分開保存契約、稅單與評價證明。
常見問題
外國人持有日本不動產,繼承人一定要繳相続稅嗎?
只要繼承的資產屬於日本境內財產,原則上就在課稅範圍內,不會因為繼承人或被繼承人是外國籍、住在海外就自動豁免。
基礎控除額怎麼計算?
計算公式是3000萬日圓加上每位法定繼承人600萬日圓,例如有兩位法定繼承人,基礎控除額就是3000萬加1200萬,等於4200萬日圓。
遺產總額低於基礎控除,還需要申報嗎?
部分情況即使稅額為零,仍可能需要辦理申報手續才能適用相關減免,實際是否需要申報建議諮詢熟悉日本稅務的專業人士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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