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置產稅務

日本遺產稅計算範例:從資產總額到實際稅額怎麼算出來

計算的第一步:算出遺產總額與基礎控除額

日本相續稅的基礎控除額計算公式是3000萬日圓加上600萬日圓乘以法定繼承人數。舉例來說,如果由配偶與兩名子女共三人繼承,基礎控除額就是3000萬加上600萬乘以3,等於4800萬日圓,遺產總額扣掉這個金額之後,剩下的部分才需要課稅。

用速算表對照稅率級距

扣除基礎控除額後的課稅遺產總額,會先按法定應繼分分配給各繼承人,再依速算表對照稅率:1000萬日圓以下稅率10%沒有扣除額,1000萬到3000萬適用15%並扣除50萬,3000萬到5000萬適用20%並扣除200萬,5000萬到1億適用30%並扣除700萬,稅率會隨金額級距一路往上到最高55%。

實際帶入數字的計算範例

假設扣除基礎控除額後的課稅遺產總額為6000萬日圓,由配偶與兩名子女依法定應繼分分配,配偶取得一半即3000萬,適用20%稅率扣除200萬,稅額為400萬日圓;兩名子女各取得1500萬,適用15%稅率扣除50萬,各自稅額為175萬日圓,全體合計稅額大約為750萬日圓,實際數字仍需依個案精算。

台灣人繼承日本不動產時特別要注意的地方

台灣籍繼承人繼承日本不動產時,還要一併考量在台灣是否需要就同一筆遺產申報遺產稅,以及日本境內是否有可扣抵的稅額,實務上建議同時諮詢日本稅理士與台灣的會計師,避免兩地稅務認定落差造成漏報或重複課稅的風險。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範例僅為簡化計算,實際案例還會涉及小規模宅地特例、配偶稅額輕減等各種扣除或優惠規定,最終稅額可能與簡化試算有明顯落差,正式申報前務必請專業稅理士重新精算。

算出總稅額之後,依實際取得比例分攤

速算表算出的是「全體繼承人的稅額總和」,還不是每個人實際要繳的金額。日本遺產稅計算的最後一步,是把這個總額依每位繼承人實際分到的財產比例分攤,所以遺產怎麼分,會直接改變每個人的稅額。

以下為假設數字,只用來說明計算方式。沿用前面的範例,全體稅額約 750 萬日圓。如果三人實際上照法定應繼分分配,配偶取得一半、兩名子女各取得四分之一,分攤結果就是配偶 375 萬日圓、每名子女各 187.5 萬日圓。若改成配偶只取得四分之一、長子取得一半,長子要負擔的稅額就會變成 375 萬日圓,同樣的遺產,稅負落在不同人身上。

配偶與其他繼承人的稅額調整

分攤之後,還要套用各種稅額調整。最重要的是配偶的稅額減輕:配偶實際取得的財產在法定應繼分以內,或不超過法定的一定金額時,配偶分攤到的稅額可以大幅減輕,前面範例中配偶分到的部分,在符合條件時甚至可能降到零。但這項減輕必須申報才能適用,而且原則上以實際完成分配的財產為準,不會自動生效;申報期限前未完成分配時的處理方式,請稅理士確認。

反方向的調整也存在:被繼承人的配偶、父母與子女以外的人取得遺產,例如兄弟姊妹或以遺囑指定的其他親友,稅額會再加算一定比例。實際的金額門檻與加算規定,請以日本國稅廳最新公告為準。

繼承人人數不同,計算結果差多少

以下為假設數字,只用來說明計算方式。前面的範例是配偶與兩名子女共三人繼承,課稅遺產總額 6000 萬日圓,倒推回去,遺產總額是 1 億 800 萬日圓。若同樣的遺產改由配偶與一名子女共兩人繼承,基礎控除額變成 3000 萬加上 600 萬乘以 2,等於 4200 萬日圓,課稅遺產總額就提高到 6600 萬日圓。

兩人依法定應繼分各取得一半,也就是各 3300 萬日圓,都落在 20% 的級距,扣除 200 萬後各為 460 萬日圓,全體稅額合計約 920 萬日圓,比三人繼承時的 750 萬日圓多出一截。繼承人少一位,不只基礎控除變少,每人分到的金額也可能跳到更高的級距。

另一個比較是有沒有配偶。若同樣是兩人繼承,但繼承人是兩名子女、沒有配偶,全體稅額的算法相同,卻沒有配偶的稅額減輕可以適用,實際要繳的金額通常會更高。家族結構不同,同一筆遺產算出來的結果可能差距很大,所以試算時要用自己家的真實結構,不能直接套用別人的範例。

計算前要先從遺產總額扣除的項目

前面的公式是從遺產總額開始算,但遺產總額本身也需要先調整。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例如尚未還清的房貸、未繳的稅金,可以從遺產中扣除;喪葬費用在一定範圍內也可扣除。

外國人要特別注意扣除範圍會縮小:只就日本境內財產課稅的情況下,通常只能扣除與日本境內財產相關的債務,例如以該物件為擔保的日本貸款、該物件未繳的固定資產稅;喪葬費用則可能無法扣除。若購屋貸款是在台灣申辦,這筆債務能不能在日本扣除,要請稅理士個別判斷。

不動產評價額如何改變計算結果

以下為假設數字,只用來說明計算方式。假設一間東京公寓的市價是 8000 萬日圓,但依相続稅規則算出的評價額只有 5000 萬日圓,再加上 1000 萬日圓的存款,遺產總額是 6000 萬日圓,而不是 9000 萬日圓。若這間公寓正在出租,評價額還會再往下調整一些。

這也是為什麼不能直接拿市價套公式。用市價試算,會高估遺產總額與稅額;反過來,若家屬繼承後打算立即出售,賣出時又會以實際成交價計算讓渡所得,兩邊的數字要分開看,不能混為一談。

自己試算日本遺產稅前要備齊的數字

  • 每一筆日本不動產的評價基礎:土地的路線價或倍率資料,以及建物的固定資產稅評價額。
  • 是否正在出租,租約與租客承租的範圍。
  • 日本境內的存款餘額與其他金融資產。
  • 以日本財產為擔保的貸款餘額與未繳稅費。
  • 法定繼承人的人數與關係,以及預計的遺產分配方式。

備齊這些數字後,自己可以先用本頁的方法估出區間;正式申報的金額,仍要交給日本稅理士依當年度規定精算,台灣端的申報與扣抵也要同步安排。

日本遺產稅計算前,法定繼承人人數要怎麼數

基礎控除額與速算時的法定應繼分,都取決於「法定繼承人人數」,它不一定等於實際分到遺產的人數。多算或少算一人,基礎控除額就差600萬日圓。日本遺產稅計算時最常數錯的有三種情況:

  • 放棄繼承的人照樣計入:向日本家庭裁判所辦理放棄,人數仍以「假設沒有放棄」計算。
  • 養子計入有上限:有親生子女時養子最多算1人,沒有時最多算2人。
  • 代襲繼承人逐一計入:子女先過世、由兩名孫子女代位繼承,就算兩人。

以下為假設數字:配偶與兩名子女繼承,其中一名子女放棄,基礎控除額仍是3000萬+600萬×3=4800萬日圓;誤以為只剩兩人,會算成4200萬日圓,課稅遺產總額因此多算600萬日圓。速算出的總稅額,最後只由實際取得財產的人依比例分攤。

試算前先畫出家族關係圖,標註每個人是否放棄、收養或代位,再把人數帶進公式。

日本遺產稅免稅額不只一種:非課稅財產、基礎控除與稅額減輕的先後順序

查日本遺產稅免稅額時,多數資料只講基礎控除,但能讓稅額變少的「免稅」其實分成三層,套用的位置不同,混在一起算就容易出錯:

  1. 非課稅財產:算遺產總額時就排除。例如由繼承人領取的壽險理賠金(被繼承人為被保險人並負擔保費)與死亡退職金,各有「500萬日圓乘以法定繼承人人數」的非課稅限度額,超過的部分才計入遺產。
  2. 基礎控除:扣除債務與喪葬費之後,從全體遺產一次扣掉,不分給個人。
  3. 稅額減輕:例如配偶的稅額減輕,是在總稅額分攤到每個人之後,才從個人應納稅額中扣除。

以下為假設數字,只用來說明計算方式。遺產有日本公寓評價額 6,000萬日圓、存款 2,000萬日圓,另有子女領取的壽險理賠 2,500萬日圓,法定繼承人為配偶與兩名子女共 3 人。壽險非課稅限度額是 500萬 × 3 = 1,500萬,計入遺產的只有 1,000萬。遺產總額 9,000萬,減去基礎控除 3,000萬 + 600萬 × 3 = 4,800萬,課稅遺產總額是 4,200萬日圓;若把壽險全額算進去,會變成 5,700萬,差距正好是 1,500萬。

放棄繼承的人領到的壽險理賠,不能適用這個非課稅額;保單若在台灣投保,還要先判斷它算不算日本境內財產。適用條件以日本國稅廳的最新說明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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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日本相續稅的基礎控除額怎麼算?

公式是3000萬日圓加上600萬日圓乘以法定繼承人數,繼承人數越多,可以扣除的金額也越高。

相續稅的稅率是固定的嗎?

不是,稅率採累進制,從10%到最高55%,依課稅遺產總額分配到各繼承人的金額級距而定。

台灣人繼承日本不動產要繳兩次遺產稅嗎?

可能牽涉台灣與日本兩地的申報義務,實務上有機會透過已納稅額扣抵避免重複課稅,建議同時諮詢兩地稅務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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