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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核海外不動產業者資格的六個管道

接觸任何一家標榜海外投資或不動產開發的公司時,查證的順序應該是「先查公司,再看物件」。以下六個管道都可以自行查詢。

一、商業司的公司登記查詢

用公司名稱或統一編號查詢設立日期、資本額、營業項目、代表人與公司狀態(存續、解散或撤銷)。重點看兩件事:成立時間是否與其宣稱的經歷相符,以及營業項目是否涵蓋其實際從事的業務。

二、不動產經紀業的登記查詢

在台灣從事不動產仲介或代銷業務需辦理經紀業登記並置有經紀人。查詢該公司是否登記在案、經紀人是否具證照。未登記卻從事相關業務,本身就是重要的風險訊號。

三、司法院的裁判書查詢

以公司名稱查詢是否有相關的民事或刑事訴訟紀錄。有訴訟不必然代表有問題,但案由與數量能提供重要線索,特別是涉及消費糾紛或詐欺的案件。

四、資本額與業務規模的相稱性

資本額很小卻宣稱在操作大型海外開發案時,要進一步確認實際的角色——是開發商、代銷、還是僅為介紹人。三者的責任與履約能力完全不同,出事時能追究的對象也不同。

五、當地的對應查證

台灣的公司登記不代表它在物件所在國有合法的經營資格。應同步查證:該案的開發商在當地是否登記、該案是否取得銷售許可、以及台灣這家公司與當地開發商的關係為何(有無正式授權文件)。

六、主管機關的裁罰與公告

查詢相關主管機關是否有對該公司的裁處紀錄或消費警訊公告。這類資訊通常公開,卻很少有人主動查。

查完之後,最該問對方哪一個問題?

問「如果這個案子出問題,我的契約對象是誰、在哪一國、我要向誰主張權利」。很多海外置產的銷售是由台灣公司進行,但契約對象是境外的開發商或特殊目的公司。這代表發生爭議時,你要在境外提告,成本與難度完全不同。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以書面確認,而且要在付出任何一筆款項之前。

公司名稱有「海外」「開發」等字眼,不代表具備開發資格

公司名稱使用「海外」「投資」「開發」等字眼,一般只要符合公司名稱的登記規定就能登記,名稱本身不代表這家公司真的做過開發案,也不代表它具備任何特許資格。查到公司登記資料後,除了前面提到的成立時間與資本額,還可以再看三個地方:

  • 營業項目的實際內容:是否列有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不動產仲介經紀或不動產代銷經紀等與實際業務相符的項目,只有一般投資顧問或國際貿易,卻在銷售海外房產,就要追問它在交易中的角色。
  • 董監事與代表人:登記資料中的董事、監察人與代表人姓名,與業務人員口中的負責人是否一致,近期是否頻繁變更。
  • 組織型態: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都只是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幾個字不代表規模較大或經過特別審查,仍要回到資本額與實際營運狀況判斷。

開發商、代銷、仲介與介紹人:你該拿到的文件不同

前文提到要確認對方到底是開發商、代銷還是介紹人。釐清角色之後,就知道應該向它要哪些文件,以及出問題時能向誰主張:

對方的角色你應該拿到的文件發生爭議時的主要對象
開發商本身當地開發商登記資料、建案的建築與銷售許可、買賣契約正本開發商,依契約約定的準據法與管轄地處理
開發商授權的代銷開發商出具的正式授權文件、代銷契約範圍、買賣契約買賣契約上的開發商,代銷則依其服務責任另行處理
不動產仲介經紀業登記資料、委託或居間契約、服務費收取標準仲介就其居間與說明義務負責,物件本身仍向賣方主張
單純的介紹人通常沒有正式契約,這正是風險所在可能難以追究,契約對象只剩境外的賣方

如果對方說不清楚自己屬於哪一種,或無法提供對應的文件,就應該停在這一步,不要繼續往付款流程走。

付款前核對收款帳戶的方法

查證做得再完整,最後一關仍是錢匯到哪裡。付出任何一筆訂金或價款之前,建議逐項確認:

  1. 收款帳戶的戶名,是否與買賣契約上的賣方或契約約定的收款人完全一致。
  2. 帳戶所在的國家與銀行,是否與開發商或當地律師的所在地相符。
  3. 款項是否進入當地律師、信託或履約保證機制的專戶,而不是直接進入業務人員或第三方公司的帳戶。
  4. 收款指示是否由契約對象以正式文件提供,任何以通訊軟體臨時更改帳戶的通知,都要回頭向原單位電話確認。
  5. 每一筆付款都取得對方出具、載明用途的收據,並與匯款水單一起保存。

投資說明會上常見的警訊

不少海外投資案是透過說明會或餐會推廣,現場氣氛熱絡,最容易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做決定。遇到以下情況,應該先暫停:

  • 強調名額有限、當天簽約才有優惠,催促你在現場付訂金。
  • 只給簡介與報酬試算,拒絕在付款前提供完整的契約範本。
  • 以口頭方式保證報酬或保證回購,契約中卻找不到對應條款。
  • 要求以現金支付,或匯款到與契約主體不同名稱的帳戶。
  • 對建案許可、開發商登記等問題含糊帶過,只說「我們做很久了」。

把說明會拿到的資料帶回家,依前面六個管道逐一查證後再決定,真正好的物件不會因為你多查幾天就消失。

簽約前請物件所在地律師確認的事項

台灣端查得到的資料有限,境外的部分最好委託物件所在地、與賣方沒有利害關係的律師確認。可以請律師針對以下幾點出具書面意見:

  • 賣方在當地的登記狀態,以及簽約代表是否有權代表公司簽署。
  • 土地與建物的權利狀態,是否有抵押、查封或其他權利負擔。
  • 建案是否已取得當地規定的開發與銷售相關許可。
  • 外國人購買這類物件是否有限制,以及取得產權需要經過的程序。
  • 契約中的付款、交屋、違約與退款條款,是否對買方明顯不利。

律師最好由你自己委任,而不是由銷售方推薦,才能確保他代表的是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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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怎麼查一家公司的登記資料?

可透過商業司的公司登記查詢系統,以公司名稱或統一編號查詢設立日期、資本額、營業項目與公司狀態。

台灣有登記就代表安全嗎?

不代表。台灣的公司登記不等於它在物件所在國有合法經營資格,應同步查證當地的開發商登記與銷售許可。

最該確認的一件事是什麼?

契約對象是誰、在哪一國。若契約對象是境外公司,發生爭議時你需在境外主張權利,成本與難度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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