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國際地產是不動產顧問公司,不辦理簽證業務。在留資格的要件與審查標準調整頻繁,請以日本官方當期公告為準,並洽移民署許可的移民業者或日本的行政書士。
經營管理是台灣人在日本以事業為基礎取得在留資格時最常討論的類別。它的審查邏輯與投資移民完全不同:看的不是你投入多少,而是這個事業是否真的在運作。理解四項核心要求,就知道自己的規劃缺在哪裡。
要求一:獨立的營業處所
需要一個實際存在、可供事業運作的場所。自宅兼用、共用工位或僅有登記地址的安排,通常難以滿足。場所需具備與事業內容相稱的機能,並有租約或所有權等權利證明。這一項是最常被卡住的,因為它需要在申請前就先支出。
要求二:具體可行的事業計畫
需說明事業內容、市場、收入來源、成本結構與人力安排,並且要能對應到實際的營業處所與資金規模。審查關注的是計畫的合理性與可執行性,而不是文件的厚度。
要求三:實際的營運活動
申請人必須實際從事該事業的經營與管理,而不是掛名。這一項在初次申請時可能較難檢驗,但在續簽時會透過營業實績、納稅與社會保險紀錄被完整檢視。
要求四:資本與雇用的規模
2025年10月16日施行的新基準把資本額門檻提高到三千萬日圓,並要求至少雇用一名常勤員工,兩者都要具備;另新增日語能力、經營經歷或相關學歷,以及事業計畫書須經專家確認等要件,細節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公告為準。這是一個門檻,但滿足門檻不等於通過——前三項才是審查的重心。
不動產出租事業的界線在哪?
單純持有若干戶住宅出租、日常管理全部委託管理公司,申請人實際上沒有經營活動,通常難以被認定為具備事業實質。若要往這個方向規劃,一般需要具備實際的營業處所、由申請人主導的業務(例如自行處理招租、物件取得與資產管理決策)、以及與事業規模相稱的持續性營運。個案差異很大,且審查標準會調整,必須由日本的行政書士依實際規劃逐項評估,不能套用他人的經驗。
如果目的只是想在日本長期停留,有沒有更務實的選擇?
有,而且值得先評估。經營管理的維持成本不低:營業處所的租金、會計與社保的行政成本、以及每次續簽時必須交出的營業實績。如果你的實際需求是長期停留而非經營事業,其他在留資格(例如與工作、學習或家族關係相關的類別)可能更貼合你的狀況,維持成本也低得多。務實的順序是:先誠實描述自己未來三到五年在日本實際會做的事,再請專業人士依這個描述找對應的資格——而不是先選定一個資格,再去湊出一個事業。後者在續簽時幾乎必然出問題。
規劃經營管理簽證,營業處所簽約前要檢查的項目
營業處所是最常卡關、也最需要提前支出的一項。從不動產的角度來看,很多問題在簽約前就能發現。找物件時,建議逐項確認以下內容,再把資料交給行政書士判斷是否適合你的申請規劃:
| 檢查項目 | 為什麼重要 | 怎麼確認 |
|---|---|---|
| 建物與房間的用途 | 住宅用途的房間作為事務所使用,可能違反租約或大樓規約 | 請仲介確認登記用途與大樓管理規約中對事務所使用的規定 |
| 租約的使用目的 | 租約若限定為居住使用,作為營業處所會有爭議 | 確認契約書中的使用目的欄是否載明事務所或事業使用 |
| 契約名義 | 營業處所通常應以經營事業的公司名義承租 | 確認房東是否接受以新設立或設立中的公司名義簽約 |
| 空間的獨立性 | 與他人共用、沒有明確區隔的空間,較難說明是獨立的營業場所 | 確認是否有獨立出入口、可上鎖的空間,以及能否設置公司名稱的標示與信箱 |
| 法人登記地址 | 部分物件不允許作為公司的登記地址 | 簽約前以書面向房東或管理公司確認可否登記 |
這些項目確認無誤,只代表物件本身沒有明顯的障礙。是否符合在留資格的要件,仍由出入國在留管理廳依個案審查,應以行政書士的專業判斷為準。
營業處所用租的,還是用買的
有些人會考慮直接買一間辦公室或店面作為營業處所,認為同時可以累積資產。兩種方式各有考量:
- 承租:初期支出較低,若申請結果不如預期或事業方向調整,退租的成本相對有限。缺點是簽約前要先和房東確認事業使用與法人名義的條件。
- 購買:空間的使用與裝修較自由,但資金一次投入較大,若計畫改變,出售需要時間,資金的彈性明顯下降。事務所類物件的融資、稅負與轉售市場,也和住宅不同。
對還在規劃階段、事業尚未開始運作的人來說,先以承租方式取得營業處所,等事業穩定之後再評估是否購買,通常是風險較低的順序。
事業內容涉及不動產買賣或仲介時,要先確認執照
有些人規劃的事業本身就和不動產有關。這時要分清楚:自己擁有物件並擔任房東出租,和以事業方式反覆買賣不動產、或替他人仲介交易,在日本是不同的性質。後兩者一般需要取得宅地建物取引業的免許,並配置具備資格的專任人員,取得之前不能從事相關業務。
事業計畫若包含不動產仲介或買賣,執照的取得條件、所需時間與成本,都應該寫進事業計畫的時程中。實際是否需要免許、需要哪些條件,以國土交通省與都道府縣主管機關的規定為準。
申請前就要支出的成本,怎麼降低風險
營業處所的租金、押金與裝修,往往在結果出來之前就要先付出。從租約條款著手,可以降低計畫生變時的損失:
- 與房東協商較短的初始租期,或在契約中載明提前解約的通知期間與條件。
- 確認押金、保證金與禮金中,哪些在退租時可以返還、返還前會扣除哪些費用。
- 裝修以可拆除、可帶走的家具與設備為主,避免大額的固定裝修在退租時還要負擔原狀回復費用。
- 簽約前把物件資料與租約草稿交給行政書士與事業顧問確認,避免簽了之後才發現物件不適合。
以上安排都屬於不動產與租約層面的風險控管,目的是讓你在申請結果確定之前,不把太多資金鎖在無法回收的地方。在留資格的申請文件與審查程序,請委託合法的行政書士或專業人士處理,不要依賴物件業者或網路上他人的經驗自行判斷。
常見問題
自宅可以當營業處所嗎?
通常難以滿足獨立營業處所的要求。需要實際存在、與事業內容相稱且有權利證明的場所,共用工位與純登記地址一般不被接受。
買幾間房出租就可以申請嗎?
單純持有收租且管理外包通常缺乏事業實質。是否可行取決於營業處所、經營活動與規模,應由日本行政書士依個案評估。
續簽會看什麼?
會檢視事業的實際營運狀況、營業實績、納稅與社會保險的履行。初次許可後若事業未實質運作,續簽階段通常會出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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