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國際地產是不動產顧問公司,不辦理簽證業務。EB-5 的金額門檻、區域劃分與程序調整頻繁,請以美國官方當期規定為準,並洽移民署許可的移民業者或美國持照移民律師。
EB-5 是美國以投資與創造就業為核心的移民路徑。它的結構比多數國家的投資移民複雜,但拆成「兩種方式、三個階段」之後,就相對清楚。
兩種投資方式
直接投資:自行設立或投資一個事業,並直接雇用規定數量的員工。優點是對事業有控制權;代價是你必須真的經營一個企業、並證明創造了符合規定的就業,管理負擔重、風險由自己承擔。區域中心:投資於經核准的區域中心所管理的專案,就業的計算可包含間接與衍生就業。優點是不需自行經營、門檻上較易達成就業要求;代價是對專案沒有控制權,成敗取決於專案本身與營運者,資金的保全與退出機制必須仔細審閱。
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投資與初步申請:完成投資、提出申請並證明資金已投入、事業計畫可行、以及資金來源合法。第二階段是有條件永久居留:核准後取得附條件的身分,期間需維持投資並達成就業要求。第三階段是解除條件:提出證明(投資維持、就業已創造)並申請解除條件,取得正式的永久居留身分。
最關鍵也最耗時的:資金來源舉證
審查關注的不只是你現在有多少錢,而是這些資金如何形成、以及每一步的流向是否可追溯。需要的通常包括所得來源與對應的稅務憑證、資產處分的契約與價金入帳紀錄、贈與的相關文件與贈與人的資金來源說明、以及完整的銀行紀錄。台灣申請人常見的困難是:現金交易造成的金流斷點、公司與個人帳戶混用、以及不動產處分的價金流向紀錄不全。這一段的準備應提前數年開始。
時間與排期
從投資到取得正式身分的整體時間可能相當長,且受各階段的審理時間與排期影響。規劃時應把這段期間的生活安排、子女年齡(可能影響隨行資格)與資金鎖定一併考慮。
選直接投資還是區域中心?
務實的判斷點是:你有沒有能力與意願在美國實際經營一個企業,並承擔雇用與營運的責任。如果有——例如你本來就打算在美國設立事業據點——直接投資讓你的移民與事業是同一件事,效率最高。如果沒有,區域中心是把這件事外包,但那就代表你的身分取決於一個你無法控制的專案。這時候審查的重點應該從「這個專案的報酬率」轉移到「這個專案的就業能不能達標、以及資金的保全機制是什麼」——因為對 EB-5 申請人而言,專案失敗的代價不只是賠錢,而是身分拿不到。這個順序常被反過來,而那是最危險的地方。
常見問題
直接投資和區域中心差在哪?
直接投資需自行經營並直接雇用員工,有控制權但管理負擔重;區域中心不需經營、就業計算較寬,但對專案無控制權。
資金來源要證明到什麼程度?
需能追溯資金的形成與每一步流向,包含所得、稅務憑證、資產處分紀錄與銀行紀錄。應提前數年開始整理。
審查專案該看什麼?
對申請人而言,就業能否達標與資金的保全機制比報酬率更重要——專案失敗的代價是身分拿不到,不只是賠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