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不動產的詐騙手法,在不同市場之間高度相似。這對買方其實是好消息:只要認得這幾種模式,並在流程中設下固定的防線,多數風險都可以在付款之前就被擋掉。
六個應該立刻提高警覺的紅旗
一、承諾固定報酬率並以書面「保證」包租收益,但承諾主體是銷售方而非獨立的管理公司。二、要求把款項匯入個人或非指定的公司帳戶。三、以限時優惠、名額有限催促在未完成查核前下訂。四、不提供或推遲提供產權文件與開發商資格文件。五、說明會上只有精美簡報與獲利試算,沒有任何一份可驗證的法律文件。六、合約準據法與爭議解決地都在買方難以行使權利的地方,且對方迴避討論這一點。
第一道防線:資金流向
這是最有效也最簡單的一道。購屋款應進入開發商的政府監管專戶、當地律師的信託帳戶,或正式的履約保證機制。任何要求款項先進入銷售方帳戶的安排,都應停下來要求書面說明法律依據。這一條守住,多數詐騙就無法完成。
第二道防線:產權獨立查核
不要只看對方提供的文件。應透過自己委任的當地律師,向當地的不動產登記機關查核:土地或建物的登記所有人是誰、有無抵押或查封、該專案是否已取得必要的開發許可、以及是否在可售予外國人的範圍內。委任自己的律師是一筆必要成本,不是可以省下的項目。
第三道防線:合約條款
確認準據法與爭議解決機制;明訂各期款項對應的完成事項;約定交屋的標準與逾期的處理;並保留在特定條件未達成時的解約權與退款機制。此外,所有口頭承諾都應寫入合約,未寫入的就當作不存在。
已經付了訂金才發現不對,還能怎麼做?
先停止後續付款,並立即取得所有已簽署文件與匯款憑證的完整副本。接著委任標的所在國的律師評估合約效力與可行的救濟途徑,同時在台灣保留對在台招攬方的追究可能——若對方在台灣從事招攬且有不實陳述,台灣的主管機關與司法途徑可能適用。時間是關鍵:多數契約的解約權與異議期間有時限,拖延會讓可行的選項越來越少。同時應避免在對方要求下追加付款以「解決問題」,這通常只會擴大損失。
常見問題
保證收益的建案可以買嗎?
要確認承諾主體是誰、是否有獨立的書面契約與履約能力。若承諾來自銷售方本身且無擔保機制,應視為行銷話術而非保障。
一定要自己找律師嗎?
建議如此。由銷售方安排的律師可能存在利益衝突,獨立委任的當地律師才能進行真正的產權查核與合約審閱。
發現被騙該先做什麼?
立即停止後續付款,取得所有文件與匯款憑證副本,並儘速委任當地律師評估救濟途徑。契約的異議與解約期間通常有時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