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置產的糾紛,很少來自市場判斷錯誤,多數來自選錯了合作對象。仲介的簡報品質與說明能力,跟他能不能在出事時承擔責任,是兩回事。以下六項都可以在委託前查證。
一、在台灣與在當地的營業資格
在台灣從事不動產經紀業務須依法登記,可查詢公司登記與經紀業備查狀況。更關鍵的是當地:對方在標的所在國是否有合法的執業資格,或是與當地持照業者合作、合作關係如何。若對方僅是在台灣招攬、實際由不特定的當地業者處理,責任歸屬會非常模糊。
二、資金流向:錢應該進誰的帳戶
這是最重要的一項。購屋款原則上應進入開發商的指定專戶、當地律師的信託帳戶(client account),或履約保證機制,而不是仲介公司或個人的帳戶。若對方要求把款項匯入仲介方帳戶再代為轉付,應要求說明法律依據與保障機制,否則不應接受。
三、合約的準據法與爭議解決地
要確認買賣契約適用哪一國法律、爭議由哪裡的法院或仲裁機構處理。若準據法與爭議解決地都在海外,實際發生糾紛時的訴訟成本極高。仲介的服務合約(在台簽署的部分)則應盡量約定適用台灣法律。
四、售後管理的具體內容
許多業者在銷售時承諾包租或代管,應確認:承諾的主體是誰(仲介、開發商、還是第三方管理公司)、是否有書面契約、費用如何計算、以及若承諾無法履行的處理方式。口頭的收益承諾沒有意義,必須落於契約。
五、佣金結構與利益衝突
要問清楚仲介的報酬來源:向買方收取、向開發商收取、或兩邊都收。若報酬主要來自開發商,代表其立場偏向銷售特定建案,對你而言可選標的會被限縮。這不必然是問題,但你應該知道。
六、過去案件的可驗證紀錄
要求提供實際完成交割的案例,並確認是否可透過當地的登記資料或買方驗證。簡報上的成交數字與得獎紀錄無法驗證,實際的登記資料可以。
這六項有一項不合格,就一定不能合作嗎?
不一定,但每一項不合格都應轉換成合約條款來補強。例如當地執業資格不明確,就要求在合約中明訂由哪一家持照業者實際執行並負責;售後管理承諾無主體,就要求管理公司直接與你簽約。真正的紅線只有一條:資金流向不透明。只要購屋款被要求進入仲介方的帳戶且無法說明保障機制,無論其他五項多好,都不應繼續。
面談海外房地產仲介時可以問的情境題
六項查證能確認對方的資格與資金安排,但專業程度要靠面談判斷。與其問「你們做多久了」,不如提出具體情境,看對方能不能給出有根據的回答:
- 這個區段同類型物件最近的成交價大概落在什麼區間?資料是從哪裡查到的?
- 外國買家日後要轉售時,主要的接手買方是哪些人?他們借得到錢嗎?
- 如果開發商延遲交屋,合約裡有哪些條款保障我?可以指給我看嗎?
- 交屋後由誰負責招租?同類物件從上架到租出,通常需要多久?
- 這個物件有哪些缺點,是你會建議我再考慮的?
判讀的重點不在答案是否漂亮,而在是否具體、是否說得出資料來源。只講增值潛力、說不出缺點的仲介,提供的資訊多半只有一面。
無法親自到場時,請仲介協助遠距看屋
不少人買海外房子是透過影片做決定。遠距看屋可以接受,但要主動設定看屋的方式,而不是只看仲介剪輯好的宣傳影片:
- 要求即時視訊帶看,由你指揮鏡頭方向,而不是事先錄好的影片。
- 請仲介拍攝門外的走廊、電梯、公共設施與大樓外觀,以及從窗戶看出去的實際景觀。
- 現場打開水龍頭與熱水、開關冷氣與電燈,確認設備是否正常運作。
- 選在平日傍晚或週末等不同時段再看一次,留意噪音、採光與周邊人潮。
- 請仲介沿著到最近車站或主要道路的路線走一趟,實際感受距離與環境。
如果仲介不願意配合即時視訊,或只願意在特定時段帶看,這本身就是需要留意的訊號。
和仲介簽服務合約時,要寫清楚的條款
前面提到在台簽署的服務合約應盡量約定適用台灣法律,除了準據法,以下幾個條款也要逐一寫明:
| 條款 | 要寫明的內容 |
|---|---|
| 服務範圍 | 包含哪些工作,例如帶看、議價、協助簽約、介紹律師與管理公司,哪些不包含 |
| 費用與收取時點 | 服務費金額或計算方式、在哪個階段收取,是否另向開發商或賣方收取報酬 |
| 交易未完成時 | 若因開發商或賣方因素無法交割,已付的服務費是否退還、如何退還 |
| 資訊揭露義務 | 仲介知悉的物件瑕疵、糾紛或不利資訊,應主動告知 |
| 終止與聯絡窗口 | 雙方終止合約的條件,以及負責你案件的承辦人員與替代窗口 |
合約條款寫得越具體,日後發生爭議時越容易釐清責任;對方若不願意把口頭承諾寫進合約,你就該重新評估是否繼續合作。
合作期間,把口頭說明轉成書面紀錄
海外置產的溝通常常透過電話、視訊或通訊軟體進行,事後回想時,很容易對「當初說好的內容」各說各話。比較穩妥的做法,是每次重要的通話結束後,用電子郵件把討論重點整理成幾行文字寄給仲介,請對方回覆確認。
需要整理成書面的內容包括:物件的價格與付款條件、仲介對租金或管理的說明、交屋時程,以及任何額外附贈或優惠。這些紀錄平時用不到,但遇到爭議時,就是你主張權利最直接的依據。
需要更換海外房地產仲介時的處理順序
合作過程中若發現仲介不適任,更換之前先把手上的進度與文件整理清楚,避免交易中斷或資訊遺漏:
- 依服務合約的終止條款以書面通知,並確認已付費用的結算方式。
- 請原仲介交還你提供的身分文件影本、物件資料與往來紀錄。
- 若交易已在進行中,直接向開發商、賣方或當地律師確認目前進度,以及後續的聯絡窗口。
- 提醒相關單位,任何付款指示或帳戶變更,只接受由契約對象以正式文件發出的通知。
新的仲介接手後,請對方先完整閱讀既有的合約與往來紀錄,再提出建議,而不是從頭重新推薦物件。
常見問題
購屋款可以匯給仲介公司嗎?
原則上不建議。款項應進入開發商指定專戶、當地律師信託帳戶或履約保證機制。若被要求匯入仲介方帳戶,應要求說明法律依據與保障機制。
包租承諾可以相信嗎?
需確認承諾主體、是否有書面契約、費用計算方式與無法履行時的處理。口頭承諾不具保障,必須落於契約並確認對方的履約能力。
怎麼驗證仲介的成交紀錄?
要求提供實際完成交割的案例,並確認是否可透過當地的不動產登記資料驗證,而非僅看簡報上的數字。
相關頁面:海外置產新知 · 海外業者查核 · 海外包租代管 · 海外買房檢核 · 海外房地產市場怎麼分類 · 海外房產有哪些型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