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國際地產是不動產顧問公司,不辦理簽證業務。居留相關事務請洽移民署許可的移民業者或當地合格代辦。本文說明置產與居留規劃的搭配方式。
「在馬來西亞買房就能拿身分」是常見的誤解。實際情況是:買房本身不會帶來居留權,但在特定居留計畫下,不動產可能與財力要件或持有規定產生關聯。把兩者的關係弄清楚,才知道該先做哪一件。
買房不等於居留,這是兩套制度
馬來西亞允許外國人在符合最低購價門檻與地契限制的前提下購置不動產並取得所有權,但這是財產權的制度,與居留許可分屬不同主管機關與程序。持有不動產不會自動延長你的停留期限,也不會免除簽證要求。
兩者可能產生關聯的三個地方
第一,部分居留計畫的財力要件可能認可特定形式的資產,不動產是否可計入、如何估算,須以當期規定為準。第二,部分計畫可能對持有不動產有相關要求或規定。第三,最低購價門檻與居留計畫的資產水準在實務上常落在相近的量級,因此資金規劃可以一併設計,避免資產配置分散導致兩邊都不足。
規劃的順序建議
先確認居留路徑與其當期要件,再決定置產的預算與時點。理由是居留計畫的財力要件對資產的形式與流動性有規定(例如定存),若先把資金全部投入不動產,可能導致無法滿足流動性要求。反過來說,若已確認要件並保留了所需的流動資產,剩餘資金再投入置產,兩件事就不會互相排擠。
置產的選擇會因目的而不同
若置產是為了長期居住,應以生活機能、社區管理、醫療與交通為主要考量,收益率次要。若置產同時要作為資產配置,則需考慮流動性與退出稅負。若只是為了滿足某項要求而買,要特別注意退出時的產業盈利稅與買方池——為了配合規定而買進的物件,往往不是市場上流動性最好的那一類。
如果最後居留申請沒過,房子怎麼辦?
這是規劃時就該回答的問題。務實的做法有三個:一是把置產與居留申請的時序分開,先取得居留核准再置產;二是若必須先置產,選擇流動性較好、符合當地主流需求的產品,確保申請不順時能在合理時間內處分;三是把退出的稅負與時間成本先算進預算。最不建議的是為了配合申請時程而倉促買進條件不佳的物件——居留申請有替代路徑,但流動性差的不動產沒有。
常見問題
在馬來西亞買房可以拿居留權嗎?
不會自動取得。財產權與居留許可是兩套不同制度,購置不動產不會延長停留期限或免除簽證要求。
不動產可以算進財力證明嗎?
是否可計入、如何估算,依各居留計畫的當期規定而異,部分計畫要求特定形式的流動資產。應先向合格代辦確認再規劃資金。
該先買房還是先申請居留?
建議先確認居留路徑與要件,再決定置產預算與時點,避免資金全部投入不動產而無法滿足流動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