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房地產稅不是單一稅目,而是持有階段跟交易階段各自有不同的稅要繳,把兩個階段的稅目搞清楚,才能準確估算整體的持有成本與交易成本。
持有階段:不動產稅
持有菲律賓不動產的所有權人,須每年向地方政府繳納不動產稅,計算基礎是前面提到的官方分區價值,而非市場成交價。稅率與計算方式依地方政府規定而異,購買前應向當地評稅機關確認目標物件所在地區的具體稅率。
交易階段:印花稅
不動產買賣契約須繳納印花稅,計算基礎通常是市場申報價格與官方分區價值兩者中較高者,這筆稅負在完成交易時就須繳納,是簽約階段就該預先準備的支出。
交易階段:轉讓稅
移轉登記時另須向地方政府繳納轉讓稅,稅率依地方政府規定而異,這是完成產權過戶必經的稅費之一,通常與印花稅一併規劃在交易總成本中。
交易階段:賣方的資本利得稅或所得稅
賣方出售不動產產生的利得,依賣方身分與交易性質,可能適用資本利得稅或列入一般所得課稅,具體適用方式與稅率應向當地會計師確認,這部分主要影響賣方而非買方,但若買方未來計畫轉售,也該提前了解。
外國人在稅務上跟本地人有差別嗎
不動產相關稅負原則上不因所有權人的國籍而有差別待遇,但外國人的持有架構(例如透過合法允許的公寓所有權或特定公司架構)可能影響適用的稅目細節,購買前應請熟悉當地稅法的會計師依實際持有架構確認。
規劃預算時該怎麼把這些稅目排進時間軸
印花稅與轉讓稅在交易完成階段就須繳納,是購買時的一次性成本;不動產稅則是每年持續發生的持有成本。建議在購買前把這兩類稅負分開估算,交易時準備一次性稅費預算,長期持有則將每年的不動產稅納入持有成本規劃。
四大稅目以外,菲律賓房地產交易還會遇到的費用
前面介紹的不動產稅、印花稅、轉讓稅與賣方的出售稅負,是最常被提到的四項。但實際編預算時,還有幾筆容易漏掉的稅費,金額依物件與地方政府而不同,報價時要逐項問清楚:
| 項目 | 發生時點 | 要確認的重點 |
|---|---|---|
| 加值型營業稅 | 向開發商購買新成屋或預售屋時 | 該物件是否適用、開發商的報價是否已含稅,合約總價與付款明細上是否分開列示 |
| 產權登記規費 | 辦理過戶登記時 | 由產權登記機關收取,依登記價值計算,通常由買方負擔 |
| 契約公證費 | 簽署買賣契約時 | 菲律賓的不動產買賣契約需經公證,費用由誰支付要在契約中約定 |
| 雜項手續費 | 預售交屋前後 | 部分開發商會另收過戶代辦、水電錶申請等雜費,要求在簽約前列出項目 |
購買預售屋時,這些費用有時會被包裝成一筆「雜費」在交屋前才收取。簽約前請開發商把雜費的內容與計算方式寫進合約附件,避免交屋時才發現預算不足。
從簽約到換發產權證書:菲律賓房地產稅的繳納順序
交易階段的稅費不是同時繳,而是有先後關係,前一步沒完成,下一步就無法進行。以二手公寓買賣為例,一般流程如下:
- 雙方簽署買賣契約並完成公證。
- 向菲律賓國稅局繳納出售相關稅負與印花稅,並取得國稅局核發的完稅與准予登記證明。
- 持完稅證明向物件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繳納轉讓稅。
- 向產權登記機關辦理過戶,註銷原產權證書並以買方名義換發新的產權證書。
- 向地方評稅機關申請更新稅籍資料,日後的不動產稅才會寄到你名下。
最後一步最常被忽略。稅籍沒有更新,不動產稅的繳款通知仍會寄給前屋主,等到發現時可能已經累積欠稅與罰款。
買二手物件前,先確認前屋主有沒有欠稅
地方政府對欠繳不動產稅的物件可以追繳,嚴重時甚至可依法拍賣。欠稅跟著物件走,不會因為換了所有權人就消失,所以購買二手物件前,至少要請賣方提供以下資料:
- 最近一期不動產稅的繳費收據,以及地方政府核發的完稅證明。
- 現行的稅籍資料,確認登記的評定價值與物件描述是否與產權證書一致。
- 大樓管理單位出具的管理費結清證明,管理費雖然不是稅,但欠繳時同樣可能影響過戶。
這些文件可在契約中列為付款條件,賣方提供並經確認後再支付尾款,比事後追討容易得多。
預售屋買方的稅費時間點跟二手屋不同
向開發商購買預售屋時,稅費的發生時點和二手交易不一樣。分期付款期間,若該物件適用加值型營業稅,通常已經包含在每期款項中;但轉讓稅、登記規費與過戶相關費用,多半要等你付清全部房款、開發商簽署最終買賣契約之後才會發生。
這代表兩件事。第一,交屋時你可能還要另外準備一筆過戶稅費,不能把分期款付完就當作全部成本。第二,產權證書轉到你名下的時間,往往比交屋晚上一段時間,期間你持有的是開發商的買賣合約,而不是產權證書。簽約前要問清楚過戶由誰代辦、相關稅費何時收取,以及預計多久可以取得登記在你名下的產權證書。
出租收入的稅務:菲律賓端與台灣端都要看
如果你打算把菲律賓的房子出租,租金收入在菲律賓端可能涉及所得稅申報或扣繳,適用方式會依你是否為當地居民、是否透過管理公司出租而不同,應由當地會計師確認。
回到台灣端,個人的海外所得有申報規定,達到一定門檻時需計入最低稅負制的基本所得額。兩地是否有可以扣抵已繳稅額的機制,以及要保留哪些菲律賓端的繳稅證明,建議同時詢問台灣的會計師,並以財政部最新公告為準。
向會計師與律師確認菲律賓房地產稅的問題清單
- 以我打算採用的持有方式,買進、持有、出租與出售各會涉及哪些稅目?
- 這個物件的稅基會以成交價還是政府評定價值計算,兩者目前大約相差多少?
- 契約中哪些稅費約定由我負擔,是否符合當地慣例?
- 出租時,管理公司是否會代為扣繳稅款,我需要保留哪些文件?
- 日後出售時,要準備哪些取得成本與繳稅證明,才能順利完稅與匯回價款?
常見問題
菲律賓不動產稅每年都要繳嗎?
是的,持有不動產的所有權人須每年向地方政府繳納不動產稅,計算基礎是官方分區價值,稅率依地方政府規定而異。
印花稅是買方還是賣方繳?
實務上買賣雙方可能依契約約定分擔,但法規上的納稅義務歸屬應向當地律師或會計師確認,並在簽約前於契約中明訂由誰負擔。
未來要轉售,現在該注意什麼稅務規劃?
若計畫未來轉售,應提前了解賣方出售時適用的資本利得稅或所得稅規定,並保留完整的原始取得成本文件,作為未來計算利得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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