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馬來西亞買房,卡關的原因幾乎都落在同樣四個地方。這四項不是程序問題,而是資格問題——不符合的話,再多的文件與時間都無法解決。下訂之前一定要逐項確認。
第一關:各州的最低購價門檻
馬來西亞的外國人購屋設有最低價格門檻,且由各州自行訂定,因此吉隆坡、雪蘭莪、檳城、柔佛的標準不同。更細的是,同一州內可能因物件型態(有地住宅、高樓公寓)或所在區域而適用不同門檻,部分州也曾針對特定類型的滯銷存量給予調整。實際門檻必須以物件所在州的當期規定為準。
第二關:地契類型
永久地契(Freehold)與租賃地契(Leasehold)是兩種不同的權利。租賃地契有年限,年限剩餘越短,貸款難度與未來轉售的難度越高,展期需向州政府申請且有費用。看物件時必須確認地契類型與剩餘年限,這在標價上通常已有反映,但買方常忽略。
第三關:馬來保留地與土著配額
馬來保留地(Malay Reserve Land)外國人不得持有,這是絕對限制。此外,新建案通常有保留給土著買方的配額單位(Bumi Lot),這些單位若未售出可能有折扣,但外國人無法購買或需經特別程序。看到價格明顯偏低的單位,應先確認是否屬於這一類。
第四關:州政府核准
外國人購置不動產通常需取得州政府的核准(Consent),這是交易流程的一部分,由律師辦理。需要注意的是所需時間:核准的作業期間會影響整體交割時程,且各州效率不同,簽約時的期限條款應把這段時間算進去。
其他常被忽略但同樣重要的限制
部分類型的不動產外國人不得購買,例如農業用地與部分政府補助類型的住宅。此外,轉售時的產業盈利稅(RPGT)對外國人適用的級距與本地人不同,這雖然不是購買限制,但會直接影響退出時的淨收益,應在買進時就納入試算。
這四關要怎麼查、找誰查?
最低購價門檻與州政府核准程序,應由當地的產業律師確認,這也是馬來西亞交易一定要委任律師的原因之一。地契類型與剩餘年限、是否為馬來保留地,可從地契文件(Title)上確認,購買前應要求提供地契副本而非僅看銷售文件。建議的順序是:先看地契副本確認土地性質與地契類型,再由律師確認該州門檻與核准可行性,最後才談價格。順序顛倒過來,很容易在談完價格後才發現根本不能買。
用四道關卡過濾物件的實際做法
四道關卡不只是要「通過」,更是篩選物件最有效率的工具。與其先看喜歡的房子再一一檢查,不如反過來,先用限制把不可能的物件刪掉,剩下的才值得花時間看。
以下為假設數字,只用來說明計算方式:假設你在某個城市蒐集了三十個符合預算的物件。第一步用該州的外國人門檻篩選,刪掉十二個價格不到門檻的物件,剩下十八個。第二步排除保留給土著買家的單位與位於保留地上的物件,再刪掉三個,剩下十五個。第三步看地契,排除剩餘年期過短、你不願意承擔的租賃地契物件,剩下十個。第四步請律師評估核准可行性與時程,最後剩下七個,才是真正進入比價與看屋的名單。
這個過程的價值在於,你會清楚知道自己的選擇範圍其實比想像中小。在篩選後的名單裡議價,才不會因為喜歡上一個不能買的物件而浪費時間與情緒。
購買之外:貸款、匯款與持有方式的限制
能不能買只是第一層,買得到之後怎麼付款、怎麼持有,對外國人也有額外的條件:
- 貸款:願意承作外國人房貸的銀行較少,可貸成數與年限通常比本地買方保守,收入證明與文件要求也較多。資金規劃應以較低的成數為前提。
- 資金匯入與匯出:購屋款項應透過銀行正式匯入,並保留每一筆紀錄。日後出售後把款項匯回,通常要能提出原始資金與交易文件,實際規定以當地銀行與主管機關要求為準。
- 持有方式:用個人名義或公司名義持有,適用的規定與稅務處理不同。由外國人持股的公司購買住宅,可能同樣被視為外國買方,需要另外取得核准,請律師依你的情況評估。
這三項不會讓你「不能買」,卻會決定你「買得順不順」。很多買家在核准通過後,才因為貸款成數不如預期而需要臨時補足自備款,或在出售時因資金文件不齊而延誤匯回。建議在進入第一關之前,就先向銀行與律師確認這三件事,讓資金安排和資格審查同步進行,而不是等到最後一步才處理。
四個關於外國人買房限制的常見誤判
| 常見說法 | 需要釐清的實際情況 |
|---|---|
| 價格超過門檻就一定能買 | 門檻只是第一關,地契、保留單位與州政府核准仍要逐項通過 |
| 用公司名義買就不算外國人 | 公司的股權結構若由外國人控制,可能仍適用外國人的規定 |
| 保留單位有折扣,談一談就能買 | 保留單位原則上不開放外國人,釋出條件依州與建案規定,不是議價問題 |
| 請當地朋友代為持有就能避開限制 | 代持在法律上的保障薄弱,產權登記在他人名下,一旦發生糾紛你很難主張權利,不應採用 |
這些說法常出現在非正式的管道中。只要聽到「有辦法繞過限制」,就應該先停下來,請具執業資格的律師說明合法性與風險。
限制會調整:怎麼追蹤最新規定
外國人購屋的門檻與條件,各州會依市場狀況與政策方向調整,有時是針對特定類型的物件給予彈性,有時則是提高門檻。你在網路上看到的數字,可能已經不是當下的版本。
- 每次考慮新物件時,都請律師以書面確認當期適用的規定,並註明依據的公告日期。
- 關注物件所在州政府與土地主管機關的公告,以及馬來西亞年度財政預算中與房地產相關的措施。
- 簽約時請律師評估,若規定在核准前調整,對你的交易會有什麼影響,並在合約中約定處理方式。
把規定當成會變動的資訊來管理,而不是一次查完就不再確認,是降低外國人買房風險最基本的習慣。
沙巴與砂拉越的外國人買房限制,和西馬是兩套規則
網路上整理的外國人買房限制,多半以西馬各州為主。東馬兩州在土地制度上自主權較大:西馬適用國家土地法典,沙巴依沙巴土地條例,砂拉越依砂拉越土地法典,外國人取得不動產的核准程序、價格門檻與可買的土地類別,都由兩州自行規定。
差異主要有三點。第一,原住民土地:兩州都有保留給原住民或依習俗權利持有的土地,外國人不能取得,認定方式與西馬的馬來保留地不同,要請當地律師判讀地契上的土地類別。第二,核准流程:申請送到該州的土地主管機關,文件與審查時間不能套用西馬經驗。第三,門檻調整:由州政府公告,時間與西馬各州不同步。
考慮亞庇、古晉等城市時,建議委任在該州執業的律師,因為兩州的律師執業資格與西馬分開,對當地土地局作業的熟悉度也會影響進度。查門檻時,要確認來源是該州政府的最新公告。
馬來西亞地產法規地圖:外國人買房會碰到的法律與指引
外國人在馬來西亞取得不動產的限制,分散在聯邦法律、政府指引與各州政策三個層級。知道每道限制出自哪裡,遇到規定調整時比較能判斷影響範圍。以下以西馬為主。
| 法規或指引 | 管什麼 | 外國買方在哪裡碰到 |
|---|---|---|
| 國家土地法典 | 地契、移轉登記,以及非公民與外國公司取得土地須經州政府核准 | 州政府核准、地契限制條款 |
| 分層地契法、分層管理法 | 分層地契核發,管理機構、管理費與修繕基金 | 公寓地契進度、管理費調整 |
| 住宅發展(管制與執照)法 | 發展商執照、銷售准證與新案法定買賣合約 | 期房付款進度、交屋期限與瑕疵責任 |
| 不動產盈利稅法、印花稅法 | 出售利得課稅,移轉與貸款文件印花稅 | 取得成本與出場稅負 |
| 外國人購置指引與各州政策 | 外國利益定義、最低購價門檻與可買類別 | 能不能買、多少錢以上才能買 |
最常變動的是最後一層:各州門檻與產品限制屬於政策,不必修法就能調整,法律層級相對穩定。看到馬來西亞房地產對外國人的門檻數字時,先確認是哪一州、哪一年、適用哪類物件。
沙巴與砂拉越另有各自的土地法規,不適用國家土地法典,交易前請當地律師確認適用的規定。
常見問題
外國人可以在馬來西亞買地嗎?
農業用地與部分類型的土地外國人不得持有,馬來保留地為絕對限制。可購置的類型與條件依各州規定,應由當地律師確認。
租賃地契的房子可以買嗎?
可以,但需確認剩餘年限。年限越短,貸款與未來轉售越困難,展期需向州政府申請並支付費用,這些應反映在價格判斷上。
州政府核准要多久?
各州作業時間不同,會影響整體交割時程。簽約時的期限條款應把核准所需時間納入,避免逾期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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