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日本買房的資料,多半停在交屋。但對實際要住進去、或要開始出租的人來說,交屋之後才是一連串具體事務的開始。這些事不難,但每一件都有它的時點與窗口,漏掉會很麻煩。
一、水電瓦斯的開通
電力與自來水通常線上或電話即可申請開通,瓦斯則多需本人或代理人在場由業者到府開栓並檢查。若不在日本,需委託管理公司或代理人處理。這一項要在入住日之前預約,臨時申請通常排不到。
二、住所登記與相關手續
居住者需辦理住民登錄等相關手續;非居住者則需處理納稅管理人的指定,以便代為接收固定資產稅等稅單與辦理申報。納稅管理人可以是管理公司或委任的稅理士,應在交屋後儘早確定。
三、管理組合與管理費的繳納方式
分讓公寓的所有權人自動成為管理組合成員。要確認的是:管理費與修繕積立金的扣款帳戶設定、總會的通知方式與委任狀的處理、以及長期修繕計畫目前的階段。非居住的所有權人建議設定自動扣款並委託管理公司代為接收文件。
四、保險:火災保險與地震保險
日本的火災保險通常不包含地震造成的損害,地震保險需另行附加。是否投保、投保額度多少,取決於建物構造、屋齡與所在地區的風險。若有貸款,金融機構通常要求投保火災保險。
五、生活規則:垃圾分類與町內會
各自治體的垃圾分類與收運日規定不同,且相當嚴格。分讓公寓另有自己的排出規則。若出租,這些規則需明確告知租客,違反規則造成的糾紛最終會回到所有權人。町內會的參加通常非強制,但參加與否會影響鄰里關係與部分資訊的取得。
六、每年固定要做的兩件事是什麼?
第一是固定資產稅與都市計畫稅的繳納。稅單每年寄發,非居住者由納稅管理人代收代繳,繳納方式與期數各自治體不同。第二是所得的申報:若有租金收入,需依日本稅法辦理確定申告,並可扣除折舊、管理費、修繕、保險與稅金等費用;台灣端則需依海外所得規定處理。這兩件事的時點固定、每年重複,建議在交屋時就把負責處理的對象(管理公司或稅理士)定下來,並把時程寫進行事曆——多數台灣屋主的麻煩,都來自第一年沒有把這兩件事的窗口安排好。
常見問題
非居住者一定要指定納稅管理人嗎?
非居住者需有在日本境內可代為處理稅務事宜的對象,以便接收稅單與辦理申報。通常由管理公司或委任的稅理士擔任。
地震保險要保嗎?
火災保險通常不涵蓋地震損害,需另行附加。是否投保與額度取決於建物構造、屋齡與所在地風險,建議依個案評估。
出租的話垃圾規則誰負責?
規則由自治體與管理規約訂定,違反造成的糾紛最終由所有權人面對。應在租約中明確告知租客並由管理公司協助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