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購屋規則,最容易讓人混亂的不是條文本身,而是市場上各種「可以想辦法」的說法。把它整理成一張清單,界線就會清楚很多:什麼可以直接買、什麼絕對不行、什麼需要額外條件。
可以買的:公寓專案中的住宅單位
外國個人在符合入境資格的前提下,可購買開放予外國人銷售的公寓專案中的住宅單位,取得有年限的住宅所有權。這是最主流、程序也最明確的路徑。前提是該專案仍有外國人額度、且不位於限制區域。
條件較嚴的:獨棟與連棟住宅
在特定行政區域內,外國人可購買的獨棟或連棟住宅有數量上限。這代表即使該區開放,可購買的名額也可能已用完。需逐案向主管機關查核,且查核結果應以書面取得。
不能買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屬全民所有由國家管理,外國個人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權。因此「買地自建」對外國個人而言不是可行的路徑。任何以此為訴求的方案,都應要求對方提出法令依據。
不能買的:限制區域內的任何住宅
涉及國防與安全的區域不開放外國人購置,且這個範圍不會標示在銷售資料上。必須由律師向主管機關查核確認。
商業型不動產的處理方式不同
店面、辦公室等商業型物件,外國個人的取得方式與住宅不同,多需透過在越南依規定設立的企業,並取得對應的土地使用權或租賃權。這條路徑涉及公司設立、外資規定與後續的營運義務,成本與複雜度都遠高於買一戶公寓,應在評估之初就把行政與維持成本算進去。
如果需要的是「長期使用一塊地」,有什麼合法的做法?
可行的方向是租賃而非取得:透過依規定設立的企業向國家或合法持有人承租土地使用權,取得有明確年限的使用權利。這條路徑的關鍵在三件事:企業的設立與持股必須符合外資規定;租賃期間、租金調整與續約條件必須在合約中寫清楚;以及地上建物的所有權歸屬與期滿時的處理方式必須明訂。這些都需要當地律師從一開始就參與,而不是先簽了意向書再來補。相較之下,若需求其實只是「有個住的地方」,買一戶公寓的路徑單純得多。
清單邊緣的產品:度假公寓與辦公住宅
除了一般公寓、獨棟與店面,越南市場上還有幾種介於住宅與商業之間的產品,銷售時常被包裝成「也可以住、也可以收租」。這類產品最容易讓外國人誤判,因為它們不一定落在可買清單上:
- 度假公寓(condotel):多位於觀光區,由飯店管理公司統一經營,買方分享營運收益。它的法律性質通常屬於旅宿或商業用途,而非住宅,外國個人能否取得、取得的是哪一種權利證書,都要逐案確認。
- 辦公住宅混合產品:同一個空間標榜可辦公也可居住,但土地用途與權利證書上登記的性質,決定了它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住宅。
- 度假別墅:即使外觀是獨棟住宅,若位於觀光開發用地,適用的規定可能與一般獨棟住宅不同。
判斷這類產品,不要看銷售名稱,而是請律師確認土地用途、建物用途與將來核發的權利證書類型。三者都指向住宅,才能用住宅的規則來理解它。
外國人越南買房,常被推銷的幾種「變通」安排
前面提到市場上有很多「可以想辦法」的說法。以下是幾種常見的版本,以及每一種真正的問題所在:
| 常見說法 | 問題在哪裡 | 該追問什麼 |
|---|---|---|
| 先簽長期租約,等額度釋出再轉成買賣 | 租約與買賣是兩種權利,額度未必會釋出,轉換條件也常寫得模糊 | 若最後無法轉為買賣,已付的款項怎麼處理 |
| 由開發商先保留戶名,日後再轉到你名下 | 保留期間你在法律上不是買方,開發商若發生財務問題,你的權益很難主張 | 這份保留協議的法律依據是什麼,能否由律師審閱 |
| 買下持有物件的公司股份,間接取得房子 | 涉及外資持股規定、公司債務與稅務,複雜度遠高於直接購買 | 公司過去的債務與稅務紀錄是否清楚,股權轉讓需要哪些核准 |
| 另外簽一份私下協議,約定實際權益歸你 | 私下協議與登記內容不一致時,通常以登記為準 | 這份協議在越南法院能否被承認 |
這些安排未必每一種都違法,但共通點是:你的權益建立在登記以外的文件或他人的信用上。只要對方無法提出明確的法令依據,就應該把它視為不在可買清單上。
拿到一個物件,用五個問題快速歸類
不論是朋友介紹還是銷售人員推薦,遇到新物件時,可以照以下順序自問,很快就能判斷它屬於清單上的哪一格:
- 這個物件是位於住宅開發專案內的單位,還是單獨的土地或個人房屋?
- 權利證書上登記的用途是住宅,還是商業、旅宿或其他用途?
- 如果是公寓,專案的外國人額度是否還有空間,能否取得書面證明?
- 如果是獨棟或連棟,所在行政區域的外國人名額是否已用完?
- 是否位於涉及國防與安全的限制區域,律師是否已向主管機關查核?
五題中只要有一題答不出來,就代表這個物件還不能進入議價階段。先把答案補齊,再談價格與付款條件。
回答這五題時,也要記下每個答案的來源:是銷售人員口頭說的、開發商提供的文件,還是律師向主管機關查核的結果。同樣一句「可以買」,三種來源的可信度差距很大,日後若出現爭議,能拿出來主張的也只有書面紀錄。
成屋轉手與預售屋,查核重點不同
同樣是公寓專案中的住宅單位,向開發商購買預售屋,和向前手屋主購買已完工的成屋,外國買方要確認的事情並不一樣。預售屋的重點在開發商:專案是否已具備銷售條件、外國人額度如何分配、交屋延遲時的責任。成屋轉手的重點則在前手與權利證書:屋主是否已取得權利證書、證書上是否有抵押或其他限制、前手若同為外國人,剩餘年限如何計算與承接。
兩者都需要律師參與,但查核的對象與文件不同。委任律師時,先說明你看的是哪一類物件,請對方列出對應的查核清單,費用與時間的估算也會比較準確。
常見問題
外國人可以在越南買店面嗎?
個人取得方式與住宅不同,多需透過依規定設立的企業取得對應權利,涉及外資規定與營運義務,複雜度與成本較高。
可以買地自己蓋房子嗎?
外國個人不能取得土地使用權,買地自建不是可行路徑。若有長期用地需求,可循企業承租土地使用權的方向評估。
獨棟住宅真的買得到嗎?
特定行政區域內有數量上限,即使開放也可能名額已滿。需逐案向主管機關查核並以書面取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