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國際地產是不動產顧問公司,不辦理簽證業務。本文從生活與資產規劃的角度整理,簽證事務請洽移民署許可的移民業者或澳洲註冊移民代理。
移民的心得文最有價值的部分,不是結論而是時間感——什麼事情會在什麼時候出現。把前三年拆成三段,你會知道現在該做什麼、什麼還不用急。
第零到六個月:建置期
主要任務是把生活的基礎架起來:租屋、開戶、稅號、醫療保險、子女就學、交通工具。這段期間支出集中、收入通常還沒有,現金流壓力最大。常見的錯誤是低估了租屋的押金與預付要求,以及沒有本地信用紀錄造成的各種不便。這段期間不要做任何關於台灣資產的重大決定——資訊還不夠。
第六到十八個月:職涯與適應期
主要任務是收入的建立:求職、職業認證、或事業的起步。這段期間最容易出現落差感——原本的資歷不一定被認可、職缺數量與想像不同、或是配偶的職涯銜接比預期困難。同時子女的適應狀況也會在這段期間顯現。這是整個過程中判斷「這個決定對不對」最關鍵的時期,但也正因為壓力最大,判斷容易失真。建議的做法是把觀察記錄下來,但不急著下結論。
第十八到三十六個月:定案期
到這個階段,你會有足夠的資訊回答幾個問題:收入是否穩定、家人是否適應、生活品質是否符合預期、以及長期留下的意願。這時候才適合處理不可逆的決定:台灣不動產要不要出售、保險要不要調整、職涯要不要在當地深耕。
台灣資產在三個階段的處理
建置期:維持現狀,確保出租或委託管理正常運作。適應期:開始蒐集資訊(出售與出租的稅負、匯出程序),但不執行。定案期:依據前兩年的實際經驗做決定。這個節奏的好處是:如果最後決定回台,你的退路還完整。
哪些決定應該盡量往後放?
賣掉台灣的自住不動產、解除長期保險、以及把子女完全抽離原學制。這三項的共同點是重新建立的成本遠高於當初放棄的成本,其中保險甚至無法以原條件回復。相對的,可以早做的是:把台灣的不動產轉為出租並委託管理、確認保單在海外的效力、以及建立兩地的稅務申報流程。這三件事都是「保留選項」而非「關閉選項」,越早做越好。移民的成敗往往不在於選擇本身,而在於你有沒有在資訊不足的時候,把不該關的門關掉。
剛抵達澳洲時,沒有租屋紀錄怎麼申請租屋
建置期最先卡關的往往是租屋。澳洲的房東與代管公司習慣用過去的租屋紀錄、本地收入與推薦人來篩選租客,剛抵達的新移民三樣都沒有,申請時就要用其他資料補足:
- 身分與簽證文件:護照與簽證核發資料,說明你可以合法長期居住。
- 收入或資金證明:已有工作者附上雇主的聘僱證明;還在求職者,附上足以支付一段期間租金的存款證明。
- 過去的租屋或屋主紀錄:在台灣租屋的可請房東寫推薦信,自有住宅的可附上繳款或管理費紀錄,並附英文翻譯。
- 簡短的自我介紹:說明家庭成員、工作計畫與預計的租期,讓代管公司對你有具體印象。
看房時多半是代管公司在固定時段開放參觀,熱門物件同時有許多人申請。資料事先備齊、看完當天就送出申請,成功率會高很多。入住時記得逐項核對屋況報告,押金也應由代管公司交給州政府指定的機構保管。
抵達後的頭幾週,可以先住短期住宿,一方面就近看房、熟悉不同區域,一方面先取得本地地址並開始累積銀行往來紀錄。人還在台灣時,不要在沒看過房子、也沒確認對方身分的情況下,就匯訂金給網路上的租屋刊登者,這是新移民常遇到的詐騙手法。
台灣自住房改為出租後,稅負與管理會怎麼變
前面建議早一點把台灣的房子轉為出租並委託管理,這是保留選項的好做法,但轉換時要注意台灣端的稅負變化。房屋稅與地價稅的自住優惠,通常以本人或家人設籍且沒有出租為條件,一旦出租或全家遷出戶籍,可能就改按一般稅率課徵,持有成本會跟著提高。
管理方面,人在國外時可以委託依法登記的租賃住宅服務業者處理招租、收租與修繕,並約定定期提供收支明細。租金收入在台灣要申報所得,出國前就先確認誰負責收取稅單、用哪個帳戶繳款。
將來若決定出售,房地合一稅的自住優惠同樣有設籍與自住的要求;若出售時你已不是台灣的稅務居民,適用的稅率也可能較高。這些變化不一定改變你的決定,但應該在定案期做判斷時一併算進去。
成為澳洲稅務居民後,台灣的收入也要申報
移居澳洲後,你很可能成為澳洲的稅務居民。澳洲稅務居民原則上要就全球所得申報(仍持臨時簽證的人,海外所得另有減免規定,需個別確認),台灣的租金、利息與股利等收入,也要列入澳洲的年度申報;已在台灣繳納的所得稅,一般可以申請外國稅額扣抵,避免同一筆所得被兩邊全額課稅。
台灣端則要看你在台灣的居住情形,判斷你仍是台灣稅務居民,或改按非居住者的規定課稅,兩種身分的扣繳與申報方式不同。抵達澳洲的第一年,就請兩地的會計師一起確認你的身分與申報方式,並把台灣收入的扣繳憑單、租約與繳稅證明按年度整理好。這一步做得越早,越不會在定案期才發現有漏報需要補稅。
什麼時候適合在澳洲買自己的房子
許多新移民一到澳洲就想買房,但從資產規劃的角度,自住房的購買時機最好放在定案期。理由有三:第一,貸款機構通常會看你在澳洲的工作穩定性與在職期間,收入剛起步時能貸到的條件有限;第二,住過一兩個區域之後,你才真正知道通勤、學區與生活圈要選在哪裡;第三,身分若已轉為永久居民或公民,可以適用本地買方的規則,不必負擔外國買方的附加稅費。
多數州對首次購屋者提供補助或印花稅減免,條件通常包括公民或永久居民身分、物件價格上限與自住期間要求,實際內容請以各州政府的最新公告為準。等條件符合時再進場,往往比急著在建置期購買更划算。
常見問題
多久才知道適不適應?
多數適應問題在前十二到十八個月顯現,但該階段壓力最大、判斷容易失真。建議累積到十八至三十六個月再做不可逆的決定。
台灣的房子什麼時候處理?
建議在定案期(第十八至三十六個月)依實際經驗決定。前期維持出租並委託管理,保留回台的選項。
保險要不要解約?
長期壽險與醫療險的保費與核保條件與投保年齡綁定,解約後難以回復原條件。應先確認海外居住期間的效力再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