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是台灣人海外置產的傳統市場之一,而「以房養學」的需求讓移民與置產經常被放在一起討論。但兩者在制度上是分開的:買房不會給你簽證,而你的居民身分會顯著改變買房與持有的稅負。
先說明立場:東森國際地產是不動產顧問公司,不辦簽證。移民申請請洽移民署許可的移民業者或英國執業律師。本頁說明制度框架與置產面的稅務影響。
主要路徑的框架
英國的長期居留路徑主要分幾類:工作類(需雇主提供擔保)、創新創業類(需經認可機構背書的商業計畫)、家庭類,以及學生與畢業後工作簽證。移民規則變動頻繁,門檻與類別名稱都經常調整,任何規劃都應以英國政府當期公告為準。
要提醒的是:英國已無單純以投資金額換取居留的路徑,過去廣為流傳的那套做法已不適用。
身分別對買房成本的三個影響
- 印花稅(SDLT)附加——非英國居民購買住宅時,在一般稅率之上另有附加稅率;若名下已有其他住宅,還會再疊加一層附加。這兩層加起來會讓總稅負明顯高於本地首購族。
- 租金所得的扣繳——非居民房東的租金收入適用特定的扣繳機制,可申請改為自行申報。這牽涉現金流,應在出租前就處理。
- 資本利得稅——非居民出售英國住宅有申報與繳納義務,且申報期限相當短,逾期會有罰則。
Leasehold 與 Freehold:比稅更重要的一件事
英國的產權分為永久產權(Freehold)與租賃產權(Leasehold)。公寓多為 Leasehold,你擁有的是一段年限的使用權,並需支付地租與管理費。
關鍵在剩餘年限:年限低於某個水準時,貸款會變困難、轉售價格明顯下滑,而延長年限需要付費且程序繁複。看物件時,剩餘年限與地租條款要放在價格之前檢查。
以房養學要算的是總帳
常見的說法是「買房省下住宿費,畢業再賣掉」。要成立需要三個條件同時滿足:持有期間的租金或自用價值足以覆蓋持有成本、賣出時的價格至少覆蓋取得成本與稅負、以及畢業時點的市場允許你順利脫手。
把印花稅附加、律師費、管理費與地租、資本利得稅、以及匯率變動全部算進去,這筆帳未必如直覺中划算。先算,再決定。
英國移民前後,買房條件的變化對照
前面說明了身分對買房成本的影響,但身分不是一成不變的。從還在台灣、持簽證在英國生活,到取得長期居留,每個階段買房的條件都不同。下表整理各階段常見的差異,實際適用仍要依個案由律師與貸款顧問判斷:
| 階段 | 印花稅附加稅率 | 房貸選擇 | 出租時的稅務 |
|---|---|---|---|
| 人在台灣,尚未赴英 | 通常適用非居民附加稅率 | 只能找願意承作海外買方的機構,選擇較少 | 適用非居民房東的扣繳機制 |
| 持簽證在英國居住與工作 | 是否適用附加稅率,看的是購屋前後在英國停留的天數,不是簽證種類 | 有英國收入後選擇增加,但部分機構要求簽證剩餘效期或居住年資 | 成為英國稅務居民後,申報方式隨之改變 |
| 取得長期居留後 | 依一般居民規定判斷 | 條件接近本地買方 | 依英國稅務居民身分申報 |
從表中可以看出,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點買房,稅負與貸款條件可能差很多。決定什麼時候買,和決定買哪一間一樣重要。
先租後買,還是一到英國就買
剛移居英國的家庭,常在「先租一段時間」與「一落地就買」之間猶豫。兩者各有代價,可以從下列角度判斷:
- 稅負:入境後在英國停留一段時間再買,可能不再適用非居民附加稅率;若已經以非居民身分買進,事後符合居住條件時,在特定條件下有申請退還的機制。
- 貸款:在英國工作並累積收入與信用紀錄後,可選的房貸機構與成數通常會改善。
- 選區:實際住過才知道通勤、學區與生活機能是否符合期待,避免買在不適合的地點。
- 房價與租金:租屋期間要支付租金,若同期房價上漲,等待也有成本。
沒有一定的標準答案,但把這幾項逐一估算,比憑感覺決定更可靠。
全家英國移民時,以誰的名義持有房產
家庭共同移居時,房子登記在誰名下,會影響稅負、貸款與日後的繼承安排。在英格蘭與威爾斯,共同持有大致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共同共有,一方過世時由另一方取得全部權利;另一種是按份共有,各自持有特定比例,可以透過遺囑另行安排。
另外,共同購買人之中若有人屬於非居民,可能影響附加稅率的適用,判斷方式有細部規定;以公司名義持有住宅則適用另一套稅務安排。這些選擇牽涉稅務與家庭規劃,建議在出價前就請律師說明各種持有方式的差異。
移居後房產用途改變,要通知哪些單位
不少家庭是先以投資名義買下出租物件,等到真正移居英國,再搬進去自住;也有人反過來,原本自住的房子因為工作調動改為出租。用途改變時,下列單位都需要通知,否則可能違反合約或影響保障:
- 貸款機構:出租型房貸通常不允許屋主自住,自住型房貸改為出租則需要取得銀行同意,必要時要轉換貸款產品。
- 保險公司:房東保險與自住保險的保障範圍不同,用途改變後要更換保單類型。
- 地方議會:房屋稅的繳納人與可適用的折扣會跟著改變。
- 英國稅務機關:你的租金收入申報方式與非居民房東身分,可能需要更新。
這些通知多半不複雜,但若遺漏,等到發生理賠或貸款審查時才發現問題,處理起來就麻煩得多。
從台灣帶到英國的置產文件
移居英國後才開始找文件,往往要花很多時間跨國申請。若你計畫在英國移民後置產,出發前可以先準備好下列資料,並視需要辦理英文翻譯與認證:
- 多年的台灣往來銀行對帳單,用來說明購屋資金的累積與來源。
- 出售台灣房產、贈與或繼承所得資金的相關證明文件。
- 台灣的收入與扣繳證明,供英國貸款機構參考。
- 台灣的信用相關紀錄,部分機構在你缺乏英國信用紀錄時可能參考。
- 過去的租屋或房屋持有紀錄,在英國租屋時可作為信用佐證。
這些文件同時也能用在英國律師的反洗錢查核上,提早備妥,買房時的流程會順暢很多。
英國移民後用 eVisa 證明身分:租屋、開戶與房貸審核
英國的移民身分證明已改為電子化的 eVisa,取代過去的實體居留卡。移居後,你的簽證狀態存放在英國簽證與移民局(UKVI)的線上帳戶,需要證明身分時,由你在官方網站產生分享代碼(share code),對方再以代碼與你的出生日期線上查核。置產與租屋過程中,會在這些環節用到:
- 租屋:在英格蘭,房東或代管公司要做租屋權查核,你要產生租屋用途的分享代碼給對方。
- 開戶與申請房貸:銀行與貸款機構可能要確認你的居留身分與剩餘效期,產生代碼時可選擇其他用途類別;部分機構仍會另外要求護照與簽證核准信。
- 出租自己的房子:移居後若把英國房產出租,角色轉為房東,換成你或代管公司要查核租客的租屋權。
分享代碼有使用期限,過期要重新產生;換發新護照後,記得在 UKVI 帳戶更新證件資料。貸款機構常看居留效期,剩餘越短,可貸條件可能越受限。
移民的稅務影響:英國新政策下,台灣房產該在何時處理
很多人搬到英國前,名下還有台灣的房子,移民稅務影響不只在英國買房那一刻:成為英國稅務居民後,台灣房產的租金與出售利得也可能進入英國的申報範圍。英國自2025年4月6日起,以居住年數為基礎的新制取代原本依住所(domicile)適用的匯入課稅制度,是英國移民新政策討論中常被提到的稅制變化。
新制下,抵達前連續10年都不是英國稅務居民的新移入者,在成為稅務居民的前4年,境外所得與利得可以適用全額減免。持有台灣房產的人要提早想:
- 出售時點:打算賣掉的台灣房產,在4年期間內出售,利得可能適用減免;期間過後出售,原則上要在英國申報,再依台英租稅協定處理扣抵。
- 租金收入:繼續出租的台灣房子,期間內與期間後的處理不同,要事先估算差異。
- 是否主張減免:主張減免可能影響其他稅務待遇,請英國稅務顧問依個人狀況判斷。
台灣端的房地合一稅、地價稅與房屋稅,自住優惠多以設籍、實際居住且未出租為條件,出國後戶籍遷出、被認定為非境內居住者或房子改為出租,適用的稅率可能改變,要另請台灣會計師試算。實際條件以英國稅務海關總署的當期規定為準,出發前請兩地會計師一起排出時間表。
常見問題
在英國買房可以取得居留嗎?
不能。購屋不會產生簽證效果,英國也已無單純以投資金額換取居留的路徑。
非英國居民買房要多繳多少稅?
在一般印花稅率之上另有非居民附加;若名下已有其他住宅會再疊加一層。實際稅率請以英國政府當期規定試算。
Leasehold 剩餘年限重要嗎?
非常重要。年限偏低會讓貸款困難、轉售價格下滑,延長年限需付費且程序繁複。應在議價前先確認剩餘年限與地租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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