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題的答案是「可以,但範圍有限」。菲律賓憲法對外國人持有土地有明確限制,因此可買與不可買的界線相當清楚。把三道界線先認清楚,後面的判斷就簡單了。
界線一:土地不能買
外國個人不得持有菲律賓的土地。這代表含土地的獨棟或連棟住宅(house and lot),外國人原則上無法以個人名義取得。這是憲法層級的限制,不是行政程序可以處理的問題。
界線二:公寓單位可以買,但有比例上限
共有公寓(condominium)的單位屬於建物的區分所有,外國人可以持有,但整棟建物的外國人持有比例有法定上限。你看中的那一棟可能已達上限而無法再售予外國人。這是逐案的事實問題,必須向開發商或管理公司索取該棟目前的外國人持有比例與剩餘額度的正式文件。
界線三:農業用地與特定類型不開放
農業用地與部分政府補助類型的住宅,外國人通常不得購買。商業與工業不動產的規定與住宅不同,可能需透過符合外資持股規定的公司持有。
市場上常見的三種變通與其風險
第一,以菲律賓籍配偶名義登記:借名登記在發生爭議或繼承時風險極高,多數情況下不受保障,這是最不建議的做法。第二,透過符合外資持股規定的公司持有:法律上可行,但這意味著你不是控制股東,且有設立與維持成本。第三,長期租賃土地:法律上相對明確,取得的是有年限的使用權而非所有權,租期、續約與地上建物的歸屬必須在合約中寫清楚。這三種都應由當地律師評估,不要依賴仲介的口頭說明。
資格之外還要確認的事
開發商的註冊與銷售許可、款項是否進入受監管的帳戶、交屋與產權憑證的時程、以及管理費的水準與調整紀錄。資格問題解決了,交易風險還在。
如果真的想要一棟有院子的房子,該怎麼辦?
務實的選項有兩個。第一是長期租賃土地並自建或購買地上建物,這條路在法律上明確,但需要較長的規劃期與完整的合約設計,且屆期的處理方式必須事先約定。第二是重新檢視需求:如果核心需求是「空間」與「生活品質」,菲律賓的大坪數 condominium 或有完整社區設施的大樓,在管理、保全與資格上都單純得多,而且轉手時的買方池也大得多。多數台灣買方在比較過兩條路的複雜度與風險之後,會選擇後者——而這通常是正確的判斷。
常見問題
可以用配偶名義買地嗎?
借名登記在發生爭議或繼承時風險極高,多數情況下不受保障。若考慮此方式,務必先取得當地律師的意見。
怎麼知道那棟還有沒有額度?
應向開發商或管理公司索取該棟目前的外國人持有比例與剩餘額度的正式文件,不能僅依口頭說明。
長期租賃土地可行嗎?
法律上相對明確,取得有年限的使用權。租期、續約條件與地上建物的歸屬必須在合約中寫清楚,並由當地律師審閱。